【怎么办?】博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那点事!

来源:博野在线作者:日期:2016-07-08


博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白纸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县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标准是多少?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三、政府如何补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长期缴费,对缴费超过15年且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多缴1年,其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自2014年起,对选择100-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政府为参保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确定。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如何规定?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五、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如何调整?

    在中央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1日提高为每人每月70元)的基础上,自2015年1月起,为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人每月增加5元,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逐步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是如何计算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目前为每人每月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139】。

八、参保人在领取期间死亡的怎么办?

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政策咨询电话:8322695

来源: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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