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保障咯!

来源:无锡市总工会作者:日期:2016-07-07

建筑业项目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吗?  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是落实《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解决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低,一线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维权能力弱、工伤待遇落实难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建筑单位在施工前,必须为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范围有哪些?  以项目为单元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园林工程项目。建筑业以什么形式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费?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针对建筑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将整个工程项目发包给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参保;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分期发包给各专业承包企业的,由各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参保。工伤保险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2‰缴纳,工程预算总造价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总造价计算。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建筑项目工伤保险费的来源?  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工伤保险费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计提的工伤保险费覆盖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期间的所有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所有职工。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哪些人员将纳入保障范围?参保期限如何确定?如何落实实名制管理?  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工伤保险将覆盖该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即本建筑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后,在建筑项目施工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均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之日止。延长工程期限但不增加项目预算的,建筑施工企业凭批准文书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签订合同期限延长的协议,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延长参保期限手续;延长期限且增加项目预算的,新增加的预算部分应补充缴纳工伤保险费。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按项目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参保职工花名册,参保人员变动时应及时报送人员增减变动情况,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办实名登记手续。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需携带哪些资料?  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按工程进度分期发包给各专业承包企业的,由各专业承包企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项目类型、工程总造价相关材料,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工伤保险费缴纳数额,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到帐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核定表》,以此作为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需携带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人员花名册》电子文档(.txt)及纸质文档;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地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哪些具体措施?  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具体措施之一。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单位,一律不得发给《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参加五一劳动奖状等先进评选;对不能提供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工程项目,一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已经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已经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在规定期限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视为安全措施未落实,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工程项目责令其停工整改。建筑业职工发生工伤后怎么办?发生工伤后处理简要流程: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在该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担。2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再转入工伤医疗机构治疗。目前,市区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医疗机构为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参保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要的费用符合工伤医疗目录范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康复。职工发生工伤后,可向省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无锡市同仁国际康复医院)申请康复。符合规定的工伤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直接与定点康复机构结算,单位及职工无需垫付康复费用。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5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定期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文字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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