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 【专家圆桌】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学谁?

来源:Metlife贝臻Team作者:日期:2016-06-07

来源:政经

胡继晔 (CFP/图)


中国政法大学法和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胡继晔:

现在23个省的养老金已经收不抵支了,已经进入了不可持续状态,要想可持续,提高缴费率根本不是办法。我认为现阶段养老制度必须明确划分三支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必须分离,社会统筹直接变成社保税,全进财政部门兜里。美国1937年建立社保制度的时候就是全国统筹社保税,当时个人交1%,雇主交1%,加起来才2%,经过了六七十年,1983年以后才涨到了现在的12.4%,个人和雇主各6.2%,结余将近3万亿美金。

第一支柱就是社会统筹改成的社保税,从20%可以降到16%左右,而且从上班第一天缴到临退休最后一天。基础养老金也是国家发,实行纯粹的现收现付。这样能确保退休以后,替代率能达到约40%;第二支柱把原先个人账户的8%作为基础,和企业年金挂钩,鼓励企业根据自己自身情况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这个机制叫“自动加入”(auto-enroll),相当于半强制,个人账户是强制的,再加上半强制的企业年金,这一部分个人有10%-14%的个人账户,经过投资将来的替代率能达到40%左右。跟第一支柱加起来就70%-80%了。

取消15年的最低缴费期标准,当初根本就不应设定15年缴费期的最低标准,缴15年和缴30年养老金退休待遇是一样的,这就是鼓励大家不交。然后,延迟退休,方案已经提出来了。

个人账户此前已经缴了的资金怎么办,已经被挪用的部分可以采用NDC的方式。即老人和中人的账户采用NDC的办法,通过政府补贴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补助,逐步慢慢消化。NDC如果不得不采纳的话,严格限制在老人和中人的个人账户,而且要转到第二支柱。第一支柱实现全国统筹,第二支柱实际上没必要统筹。

改革之后,政府只管到第一支柱和零支柱,零支柱就是像咱们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只保证你有口饭吃。第一支柱解决公平,第二支柱才解决吃好的问题。第二支柱的个人账户政府就不要管了,由参保人投资运营去。

至于第三支柱,职业年金在退休的时候可以选择用职业年金掌控的资金购买寿险,这样就可以防范长寿风险,因为有的人可以活一百多岁,“人活着,钱没了”这是超高龄风险。

全世界改革的状况来看,基本都是这个路子。荷兰人在养老金领域依然是最超前的,思维不受传统观念控制。养老金改革应该学习荷兰,其次是学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千万不能学法国、意大利。

李珍 (CFP/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

社会保险,保险是共济的,是分散风险的,个人账户不分散风险,非要把两个不同的放在一起,又想公平又要效率,不可能。所以,我觉得个人账户怎么做都是困难的,最好的就是切掉,统账分离,这样一下子费率就降低了,降到20%,可以全部由企业出,个人先不出。8%不交了,先把20%做好。这样逃费基的人就减少了,公平性会增强。这是我的解决方案。

我们现在捆着,学理上讲不通,它不是一个风险分散机制,你非叫它保险是不对的,产生更多的问题。现在大家关注的焦点都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正在并轨的4000万人又分两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你会发现,公务员那部分个人账户是空的,完全是财政补贴。你的计息率如果计高了,全国人民愿意吗?首先这3000万事业编制人员愿意吗?如果计低了,公务员也不会愿意。所以职工的个人账户保留着,就会引发很多连锁反应。

这也是我为什么反对个人账户的原因,早期反对是因为这个制度,基于经济性考虑。现在反对就有更多理由,这些年你会发现,后面的制度都在随从它,不把这个制度切掉,问题越来越多。广东早两年已经把结余委托给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那么这个收益要计到个人账户里面去吗?

NDC不能解决代际不平衡的问题。我早期说过,个人账户积累或者空账也好,空账也是在积累你名义上的权益,或者现收现付也好,能解决退休那一代的多大问题,取决于在职的这一代能生产多少财富或者服务。如果生产不出来,就会削减你的养老金。总之,一个社会是三代人在吃饭,一代人在做事。这三代人能否过好日子,最根本的还是取决于在职的一代人的劳动产出有多大,而我们要的社保制度是尽可能少地伤害在职的人。

我们经常说搞个人账户是为了提高效率,我理解的效率是宏观的效率,再分配体系的效率,尽量用少的效率损失去追求更多的平等,解决社会的贫富差别,还有就是对有效需求进行管理。我觉得这才是社会保障的效率,不能说搞个人账户就有效率了。

我们现在的改革措施讲求多缴多得,另一面当然就是少缴少得。我觉得这个制度不对。我觉得,这个保障制度是保基本的,要建立正常的调代机制,要提高大家的义务。

美国的制度是最好的,美国的费率10%保基本,40%的替代率,再分配的效果很大。而且简洁,1980年代他们提高费率到10%以后一直没有改,这么多年他们攒了很多钱。新加坡的个人账户制度是不行的,他们老人很老还要靠自己干活,很辛苦的。拉美搞个人账户制的国家,无一例外参保率下降,意味着其效率是下降的。

熊军 (资料图/图)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副主任熊军:

首先,目前的制度模式很清楚,本意上是一个现收现付和基金积累相结合的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但是实践中没有做到,个人账户没有做实,因此它本质上还是一个现收现付的制度,这是目前制度的定性。现收现付的问题是要代际平衡,最大的问题就是容易受到人口年龄结构的影响,基金积累性的制度不受这个影响,是自己养自己,但毛病是互济功能比较弱。

NDC作为一个制度看,它的资金运转是完全现收现付的。有个好处,退休的待遇是根据名义账户积累额来确定的,所以支出容易得到控制,有利于控制财政风险。但问题在于并没有解决资金运转是现收现付的问题,到时候钱还是不够。我们去瑞典考察过,它的制度运行得还可以,但它是一个小国,走错了改回来容易,而且财富比较富足。还有一点,NDC名义账户制可以根据你的积累额把积累和支出控制住,但是再怎么调,替代率一定会下降。NDC会延缓问题,但是不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为你是现收现付,所以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后,不可避免地出现支出压力。只要人口在老龄化,就不可能长期平衡。我们国家从1997年建立这套养老金制度,到现在为止,一路都是老龄化不断上升的过程,所以必须从外力形成积累,来补未来的缺口,这才有可能实现精算平衡。你用年轻人补老人,历史欠账还不解决,后代人的负担就越来越重,代际之间就不平衡了。

个人账户是否可继承的问题,我估计是多重选择。第一,到退休的时候积累额可以转换成年金,只要是活着就一直发下去;第二,给每个人一个选择,是继承还是不继承,如果不继承就发到活的最后一天。如果继承,发完就结束了。最后,对于活得长的人,财政搞一个普惠性的老人津贴。

从根本上,第一要建立多支柱,把养老金结构调整,现在没有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人口老龄化政府兜底,政府怎么扛得住老龄化?搞多支柱,那么把第一支柱降下来,同时用第二和第三支柱把待遇又补上去,总的待遇不降下来,收支压力就减轻了。

第二、第三支柱要交更多的钱才能建立,就给税收优惠,或者底下给财政补贴。第一支柱收支压力小了,再调缴费率就有可能了。把企业的缴费率拿2%-3%直接转化为年金,自己再交3%,就可以把年金做得很大。但是要建立专业的投资机构,降低投资运营的风险。

改革需要一系列的综合配套措施,不是某一个事情能解决的,比如要划拨国有资产,要延迟退休,要严格领取养老金的待遇,多种因素共同来做成一件事情。否则靠自身是形成不了长期精算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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