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问答

来源:今日青州作者:日期:2016-06-07

 

 

1、问:今年的缴费标准有变化吗?

  答:没有。继续按照青政发[2014]51号文件执行。

  2、问:五保户、低保人员是否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养老金?

  答: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低保户和五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不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但个人可以按100元档次缴费。

  3、问:如果连续缴费15年以上政府有何优惠政策?

  答:对缴费超过15年的居民,每满一年月基础养老金发放比例增加一个百分点。

  4、问:假设在缴费过程中突然身故的,缴费部分能依法继承吗?

  答:能!2014年2月21日以后的政府补贴部分也可以继承。

  5、问:今年59周岁,未缴费,明年60周岁到年龄是否可以领取?如果不能可以补缴吗?

  答:按照规定,2011年4月1日前年龄不足60周岁的,必须缴费才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可以补缴,但要在本年度缴费期才可以补缴。

  6、问:现在的基础养老金是多少?

  答:基础养老金现在是每人每月85元。从今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

  7、问:听说领取待遇人员死亡后超过30日申报材料的,就没有丧葬费了?

  答:是的。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亲属在30日内到人社所办理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500元丧葬补助金。超过时限就不能享受了。

  8、问:由于未申报领取养老金,而错过发放的60周岁以上人员,是否可以补发?

  答:不可以。按经办规程规定,须从申报下月开始发放。


                       青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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