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上行,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降成本三十条意见,7月1日起我市将临时下浮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对7月份企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行集中减征。
减征对象
我市除“烟草加工和批发、电力生产和供应、石油化工、采矿、水泥、造纸、金融、房地产、电信”9个行业外的所有企业,我市将有12217户企业可享受此优惠。
减征方法
7月份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的幅度相当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单位缴费部分1个月的额度。企业正常申报即可,集中减征将由地税龙版自动操作实现。
此次临时性下浮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企业职工按政策规定应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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