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出台城镇职工居民医保便民新政策

来源:微德江作者:日期:2016-07-06

日前,笔者从德江县人社局医保部获悉,为切实减少参保人员“跑腿”和“垫资”问题,规范转院即时结算就医流程,德江县又出台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便民新政策。


据悉,从即日起,凡本县参保职工或居民持全省统一制发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经县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院后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肿瘤医院、中医学院第一、二附院、贵阳市第一、二、三、四人民医院、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贵航贵阳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乌当医院这16家开通有省内即时结算功能医院住院的只需打电话到参保地社保局医保部登记备案后,即可实现出院费用即时结算,结算标准按原参保地政策待遇执行,已申请异地安置、定居的参保职工或居民也参照执行。经转院后转往省内、外其他医院或无社会保障卡住院就医的继续按原报销政策执行,即先现金垫付,出院后携带相关资料(住院原始发票、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回参保地社保局核销。




作者:张波



审稿:冯建洪

编辑: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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