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人力资源
6.2.1 总则
公司应通过招聘经验丰富、内部提拔具备该技能、或通过培训等方式使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承担任何职务的人员都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
6.2.2 能力、培训和意识
A. 公司各部门应确定从事影响产品要求符合性工作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 适用时,提供培训或采取招聘、提拔等措施以获得所需的能力;
C. 评价包括培训在内的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可通过口试、笔试、实 际操作等方式检查培训的效果是否达到要求。当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再培训等措施;
D. 行政部负责组织员工的意识教育,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认识到自已所从事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
E. 保持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适当记录。
相关文件:《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6.3 基础设施
公司应确定、提供并维护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
A. 建筑物、工作场所和相关的设施,如厂房、办公场所及货梯等;
B. 过程设备,如生产安全玻璃所需的生产设备和程序软件等;
C. 支持性服务,如运输、通信、信息系统、供电、供水等。
相关文件:《设备设施管理程序》
6.4(4.2)工作环境
公司应确定并管理为达到产品符合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即工作时所处的条件,包括物理的、环境的和其他因素,如温度、湿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