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快结束了,大家是不是都特别关心医保和报销的问题呢?今天小编就汇总了关于医保和报销的相关事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哈~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
大学生参保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每年新学年开学时由学校负责采集大学生参保信息,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市医保中心不受理大学生个人参保申请。
我院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学年为340元/人,其中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纳100元。大学生医保费按学年(每年的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其他终止学籍情形的,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住院、门诊大病及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
在非本人定点的医院或未持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大学生个人自理。
日常门诊、产前检查及人身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所在学校按规定结算。
未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学生在校期间个人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本人及其家庭承担。
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一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36万元。
参保大学生在一个保障期内,因住院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金额超过3万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再按40%予以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万元。
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一、住院:参保大学生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突发性的疾病或意外导致的首次紧急治疗,可以就近在当地就医,但后续治疗须到二级甲等公立医院进行治疗;参保学生住院治疗原则上选择南京地区医院,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仅限于北京、上海地区医院,且要有南京地区住院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转院证明要及时电话(025-86590712)报南京市医保中心备案。电话报所在院(系)领导知晓,由院(系)领导核实后写证明并盖院(系)章,回校交校公共卫生管理科备案。
住院期间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回校报销时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①出院小结原件、②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③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④病历复印件、⑤医保卡号、⑥联系方式、⑦银行卡号、⑧所在院(系)盖章的证明,并用大信封装好交到校公共卫生管理科,再由校公共卫生管理科统一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为学生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参保学生在校外实习、见习,寒暑假期间患病紧急就医的,必须在公立医院就诊,门诊病历必须有详细的病情记录。一张发票一次一种药物费用不得超过100元,符合医保规定要求的学校报销60%;一次一种检查、治疗费用不得超过100元,超过部分自理,100元以内的学校报销60%;一次就诊一种药物处方药量不得超过半个月量。回校报销:(须携带南京晓庄学院学生病历、发票、南京市市民卡(医保卡)),由校公共卫生管理科按规定审核后,经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参保大学生每年需按规定办理续保手续,续保手续由学校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不需大学生个人办理
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保待遇?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经定点首诊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发生的费用;
(4)、未经批准、备案的在外地就医发生的费用;
(5)、居民医保用药和医疗服务目录外的费用;
(6)、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7)、参保大学生本人违法违规所致伤害;
(8)、自杀、自残;
(9)、出国、出境期间;
(10)、整形、美容手术;
(11)、有第三者赔偿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
(12)、其他不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
大学生零星报销清单交接注意事项
一份完整的清单里面请放入:
1、 发票原件(发票联或者收据联),须有医院章以及财政章,两者缺一不可
2、 明细清单,请交总明细不要日明细,字迹需要清楚的
3、出院小结
送来的所有材料请自留复印件
二、特殊情况
1、南京市住院但无刷卡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刷卡原因,学校盖章,并承诺下不为例。
2、除原籍地的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
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
若原籍地的医保部门报销时收取了发票原件,请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收取发票部门公章,并提供社会保险报销凭证。
若发票上不能显示原籍地医保报销金额,必须另外提供注明具体报销金额的支付单原件,并加盖公章。
1、住院生育费用报销
请务必提醒生育学生在生产之前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初婚初育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2、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历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发票丢失
A.需要学生另外提供发票丢失的情况说明,说明里面需要写明如何丢失,没有在其他地方报销过,并承诺如果找到发票返还,加盖学院章。
B.学生的父母单位分别出具一份没有在单位报销过的证明。
三、需要特别申请的情况
恶性肿瘤,精神病等门诊大病,请填写好门诊大病申请单,携带病历等材料,到医保中心304办公室办理准入手续后方能享受门诊待遇报销。
关于加急办理:除非金额特别巨大,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的予以加急办理,其他情况一般不予加急,请各学校经办人理解,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好了,今天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啦,有什么疑问可以底下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