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的最新消息。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缴存公积金将执行新标准,具体如下:
● 单位及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
● 上限则有20%将为12%
● 缴存基数,不低于广州最低工资的1895元,最高不高于33820元
● 个人缴存比例,应该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在新标准下,福利好的单位职工,将面临公积金减少的局面。
举个例子,比如月薪20000的高级白领,按照之前最高标准的20%缴纳,则单位和个人,各出4000元,每月缴纳公积金总额为8000元;
新标准,最高只能按12%缴纳,则单位和个人,各出2400元,每月缴纳公积金总额为4800元。
这样一来,损失不小。
因为,公积金的可贷额度与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度是有关的。目前,广州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如果月缴存额为8000元,连续缴满4年,距离退休年龄为30年为例,公积金可贷额度为8000×4×8+8000×30×12=3136000元。
而月缴存额为4800元,在同样条件下,其公积金可贷额度为4800×4×8+4800×30×12=188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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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头条号 / 广州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