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山市残疾人创业就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黄残联〔2016〕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和稳定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更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保障残疾人老有所养,经研究,决定开展对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残疾人实行补贴摸底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祁门县在册户籍,持有县残联核发的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未安置就业且个人在本地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残疾人。
二、办理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于7月15日前持身份证、残疾人证、人社局社保征缴中心出具的2015年个体参保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历口镇残联申请。
特此通知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醒:”未安置就业且个人在本地参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解释:
1、指灵活就业人员,在机关单位或企业统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包括在内。
2、在本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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