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万江作者:日期:2016-06-29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6号)精神,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起,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20%降低为19%,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8%;失业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1.5降低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为0.5%。上述两项保险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即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止。
另从2016年4月1日起,贵阳市社保调低工伤保险费率,由1.2%调低为1%。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
1.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登录后,查看内容详情
2.或者点击下方复制按钮,复制关注账号到微信里搜索关注
备案号:苏ICP备19037363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