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医疗救治定点服务的通知》(丽人社〔2016〕56号)文件精神,经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云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并签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现将下列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云和县人民医院
云和县中医医院
云和县同济专科医院
云和谢氏专科医院
云和县中西结合医院
「提醒」:
自2016年7月1日起,县域范围内用人单位未按本通知规定将工伤职工送至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除外)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来源: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