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时间计算到2016年6月30日)以下,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和写作能力,熟悉机关公文办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文秘、法律相关专业及有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执行街机关编外人员薪金,根据试用期满转正确定的级别档次,包括月考核和学历补贴在内薪金为3000元—3800元,岗位职务和工资级别的晋升等按照《前进街机关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以及《前进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前进街党政办报名。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3号街道办事处二楼213室。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未被录用的材料恕不退还。
(二)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组织进行统一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7月初,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测试内容为办公室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水平。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三)面试: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方式待定(具体以通知为准)。面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五)录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录用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审查的笔试人员名单,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将于每个环节结束后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和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qianjin.thnet.gov.cn/)公布。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许智豪、潘婷婷
联系电话:82564886,82564863(传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桃园路3号前进街道办事处(可乘地铁5号线在东圃站下车转乘公交车,也可直接乘坐公交503、53、218、B19到杨桃公园总站下车往北中山大道方向步行约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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