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是指本市户籍未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成年居民、婴幼儿、18周岁以下未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入学的未成年人;在各类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办理;本办法规定的参保人员年龄以每年的8月31日为计算日。
二、新参保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免费人员需带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余姚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必须有2016年的审核章)、《余姚市特困职工优惠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 续保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去年已办理余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随带《医保证》到社区办理续保人员手续(免交人员请随带残疾证、特困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享受时间、缴费时间及缴费标准、
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过渡期)及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待遇享受期,16个月的待遇享受期。
缴费期为2016年缴费期为6月15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1、缴费标准:成年居民A档(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930元;
成年居民B档(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530元
6周岁以下婴幼儿(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530元;
未成年人(1998年1月1月后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为200元
在校中小学生为200(今年必须去所读学校缴费)
四、缴费地点:
酱园街社区(玉皇山公园对面) 联系电话:62672784
注意:逾期不办理者医疗保险待遇只能从缴费的次月起3个月后享受,请广大居民互相转告尽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