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启用全省统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通知
(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卡将停止使用,城镇职工医保卡不受影响)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从2016年7月4日起,我市将启用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新老系统切换时间: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日,届时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数据迁移及转换至省厅,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暂无法办理就诊住院,2016年7月4日8:00恢复业务办理。
全省统一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仅支持新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原有的城镇居民医保卡将无法使用。为保证参保城镇居民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过渡期间,将采取以下暂行办法办理就诊住院:
1、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可凭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定点医院就诊住院。
2、未办理和暂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到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未成年人须携带本人户口本,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过渡期间,由此给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同时请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居民医保卡尽快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点进行数据采集。
中心城区社保卡数据采集点:
南阳市兴隆路三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西大厅(市直采集点)。
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卧龙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卧龙区采集点1)。
南阳市新华路与文化路卧龙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卧龙区采集点2)。
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宛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宛城区采集点)。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