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开始执行,人社部近日发布“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解读了一些具体问题,现摘录一二: 1、丧葬补助两种待遇 亲属只能选一种 按照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可能符合两种待遇:一种是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另一种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能同时享受吗? 《意见》明确,同时符合这两种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 2、往返单位和住地 视为“上下班”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可是这个上下班途中到底怎么算?下班后没回家,而是去逛街了,这个该怎么算?算不算上下班途中? 《意见》给出了明确的解释——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 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当然,为了时刻都能守护自己和家人,除了基本的社保,13亿国人都应人人必备商业保险: 1、意外险!(在,就切身陪伴用心守护;不在,留下的最后一笔钱也不至于让最爱的家人孤苦无依) 毕竟一天24小时并不是时刻都在“上班”,时刻都在“上下班的路上”!一旦在此时间之外发生意外,有个万一,父母、爱人 、孩子怎么办?工伤保险不管、国家也只是无能为力....... 要知道,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个男人,勤奋、善良,孝顺体贴,三十多岁就打拼出一片天地,让家人过上了好日子 。 然而,意外也并没有因为他是好儿子、好丈夫、好爸爸就放过他,最终还是把他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男人想,我生前积德行善,死后应去极乐世界,可是却被接到了阎王爷主管的十八层地狱。他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向阎王爷告假,去天庭问清原委。 玉帝笑了笑,叫他去问佛祖。 佛祖将他带到一个可以看到人间百态的窗口,男子清楚地看到,由于他的离开:年迈的老父亲不得不去看大门勉强糊口;貌美如花的妻子也不得不给人打工,承担起生活的重担,如今的她已经憔悴苍老了许多;再看看心爱的儿子,女儿,也因为无力支 付高昂的学费,遭受着同学们的排斥和嘲笑...... 男人将这一切看到眼里,心在滴血。这时,佛祖说话了:"因为你的离去,你的至亲至爱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在人间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凭什么你该进入极乐世界?!" 2、重疾险!(都说病来如山倒,身体的疼痛只是一方面,钱更是一个最现实的问题!而重疾险却可第一时间解决) 要知道,基本医保只是国家福利,只保不包: 住院押金(谁都知道,去医院都是先交钱的,一旦欠费,不好意思,药拿不出来,针用不上,治疗暂停) 手术中的自费器材(社保清单名录中自费器材及药物都是不可报销,一个人生病时,为了医治,用的都是好器材,而这些器材 都是自费不报销的) ICU药物(ICU是重症监护,重症的病人用的药品都是进口自费药品,都是不报销的) 住院费1500元以内不管(社保报销都有起付线,且县、市、省级标准不一样,越往上起付线越高,自己需要掏腰包的费用越多 ) 住院期间家属额外开销(住院了家属要照料,不光病人累,家属也累,饮食起居医务照料这些都是要自费用) 住院及在家休息期间工资及奖金(住院及回家休养期间,按正规劳动手续只能有基本生活补贴,主体的工资和奖金是不会有哪个单位愿意给的) 未来的收入损失(因为生病住院后影响未来的工作及收入,甚至某些大病后是无法再继续工作了,断了收入和生活来源这是个很大的问题) 3、养老险!(老,是每个人的宿命;但怎么老去,却有的幸福有的孤苦;年轻时的准备让晚年不看脸色不丧尊严) 社保范畴内的养老保险,只能保证你老了有钱买米买菜,而商业养老保险却可以让你有肉吃有酒喝,且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
(来源:保险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