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便民 | 2016年7月1日起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疾病参保人员可以改点就医啦

来源:柳州社保作者:日期:2016-06-23

最近市民李大爷搬了新家,欢喜是同时也遇到难事:

李大爷

社保君啊,我自己是退休职工,患有慢性疾病,最近搬家了,可不可以换个近一点的慢病定点机构就诊呢
按照《关于加强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诊管理。
社保君
李大爷

可是回到原来的慢病定点机构就诊不太方便,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
李大爷别着急,上年度已办理门诊慢性病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员如需变更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可在2016年7月1日后办理。未办理的,默认已选定点继续使用。
社保君

社保君友情提示,参保人员在办理改点业务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噢:
1
不是每个参保人员都需要改点。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中,按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是否改点。未办理门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不需要改点。
2
改点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开始,首次就诊之前。7月1日后已就诊使用的慢病人员,本医保年度内不再办理改点业务。
3
参保人员选择本市3家定点服务机构作为慢病治疗机构,其中1家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1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理了门慢外购药手续的参保人员选择1家统筹药店。
4
市本级改点业务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各县区慢病人员可在本县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5
参保人员携带医保本、医保卡办理改点业务;代为办理改点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或代取药证明
6
本医保年度内(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仅可变更一次所选定点机构
请已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本年度慢病就诊定点机构,方便就医。

(通讯员:刘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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