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规范养老金的发放,确保社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岳池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近期全面展开重复待遇领取人员排查清退工作。此次清理主要对象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是本县既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第二是在县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又参加岳池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无论是哪种情况下重复领取养老金都是违反政策规定的,都必须根据政策规定退回其重复领取的养老金。截止5月底,对既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终止参保关系771人,追回养老金39.25万元;在异地重复参保45人,追回养老金6.75万元。为防止类似重复领取、冒名领取问题再次出现,规范养老金的发放,岳池县将加大政策宣传和相关部门的协调衔接,严格死亡人员月报制度和生存认证工作,严把社保基金“安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