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新疆人可以用公积金在四川贷款买房啦!

来源:新疆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作者:新疆红海日期:2016-06-20

推进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四川省与新疆和甘肃两省“联姻”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5月9 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获悉,此举是四川省去库存“走出去”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全国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互 贷互认协议。


四川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尹久亮介绍,为推动省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四川将与新疆和甘肃两省“联姻”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据介绍,此举是四川房地产去库存“走出去”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省内21市州已实现互认互贷,省际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正在逐步开展中。”据悉,四川将与新疆、甘肃签订协议,实现住房公积金的互认互 贷,“新疆甘肃等地的很多企业和机关中四川籍的人士很多,不少人也有回乡购房的愿望,通过公积金的互认互贷平台,让四川房地产去库存‘走出去’。”


据介绍,此前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与全国20家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互贷互认协议。分别为:陕西、浙江、辽宁、吉林、福建、江 苏、安徽、广西、宁夏、青海、河南、云南、贵州、黑龙江、内蒙古、河北、甘肃、湖南、山西、江西的省级(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实上,公积金异地互贷一直是四川力推的一项惠民政策,去年底,四川就已与青海签订公积金互认互贷相关协议,确定四川省成都市、德阳市、泸州市、攀枝花市、乐山市,与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为试点城市,在上述城市中已实现异地互贷。


“由于全国公积金管理系统未实现联网,公积金异地互贷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很多阻碍。四川的这种探索在今后还将扩展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实现公积金的异地互认互贷。”尹久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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