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彭州市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共拨付8889人次,拨付金额为3052.83万元,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了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有效遏制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城居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免费”的参保方式,保险资金来源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保人员在不需要额外缴费的情况下,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均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权益。2016年我市555836 城乡居民参加了城乡大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二是城乡大病保险有效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按合规医疗费用高低分段报销,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不设封顶线。据统计,实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以来,城乡居民实际报销比达62.36%,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4.9个百分点。 三是将合规医疗费用作为认定“大病”的标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的“大病”不是局限于医学意义上的具体病种,而是指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所涉及的疾病,即根据患病发生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负担能力进行对比,在一个保险有效期内,单次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有可能导致患者陷入经济困境的疾病。 四是城乡大病保险实行凭卡现时结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刷卡报销方式,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时,凭“社会保险卡”在就诊医院一站式报销,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报销后,再与保险公司结算,避免了参保群众来回奔波,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垫资压力。同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还在医保窗口设置了办理柜台,专门受理异地就医等全额垫付到中心端保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