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阿拉善右旗环境保护局招聘基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辅助监察人员简章
根据阿右旗环保局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环保人员力量,经旗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及有关规定、《阿拉善右旗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阿右旗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基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辅助监察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基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辅助监察人员8名,全部聘用派至基层环境监管站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持有阿右旗户籍。
(二)专业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环境保护类相关专业。应届生可参加此次招聘。
(三)年龄条件: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五)不得报考条件: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基层网格化执法管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阿右旗广播电视台和阿右旗网站(www.alsyq.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5天(2016年4月5日至4月9日)。
(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阿拉善右旗环保局公开招聘基层网格化执法管理编外用工人员考试报名表》(考生自行打印)。另须携带学历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薄(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需将首页与本人页印至一张A4纸上),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收取报名费按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
报名地点:旗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政楼116室)。
联系人:薛辉、魏智广
联系电话:13804736609、13948027867
报名费及考务费: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面试8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特困家庭(低保户)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考务费、面试费。
(三)资格初审。由旗人社局、环保局会同相关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工作。审核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6年4月11日到旗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党政楼116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1、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组织、闭卷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知识及基本能力。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分: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加权后加2.5分。
(3)公共科目笔试不专设蒙文试卷,考生可选择用蒙文作答,但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笔试完毕,考试人员数额等于此次招聘人员数额,将不另行组织面试,数额大于招聘人员数额,另行组织面试,但面试人员不超过招聘人员的2倍(16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后相加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阿右旗网站(www.alsyq.gov.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对确定的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疗机构由招聘基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人员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和考察聘用意见。
(六)人员确定
公开招聘辅助监察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政审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1、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提请公开招聘辅助监察人员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若用人单位工作需要,且本人工作表现良好,可续签聘用合同,否则,从期满之日起解除聘用关系。
2、经聘用后不服从岗位分配或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辅助监察人员聘用,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差额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4、对已聘用的辅助监察人员,实行编外管理,由旗环保局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具体管理办法、工作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由旗环保局负责制定。
四、工资待遇
1、基层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管理人员工资待遇按阿右旗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1640元为基数,工龄每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100元,同时享受苏木镇基层补贴待遇。每年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相应进行调整。
3、执法管理编外用工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
4、所有工资待遇由旗人社局审批备案,财政局按月核拨,实行实名制管理,社会化形式发放。
五、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下列情形的,将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它
本《简章》由旗公开招聘基层网格化执法管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薛辉 13804736609 魏智广 13948027867
举报电话:旗人社局 1315483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