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规定,总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12日(星期日)下午14:00—17:30 。
二、资格复审地点
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紫金山路12号)。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一)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二)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
(三)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
(四)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五)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六)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放弃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面试将于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在市考试鉴定中心举行。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试公告。
(策划:许建 设计:王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