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在校期间,档案是由学校管理的。毕业以后,由学校转给就业的单位,或者就业地人事部门。有国有企业、央企任职的,档案一般都会直接由学校转给企业的人事部门;在行政事业前段时间任职的,由学校邮寄给当地人社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私企任职的,或者未就业的,参加国考省考或者事业人员招考、三支一扶等政策性岗位招考的人员,在未就业之前,档案由所在地人才市场或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党政、事业单位中在职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档案由人社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包括工人和干部。党委机关和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档案,由组织部的档案管理部门管理。党政机构改革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的档案,同样由组织部管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中由组织部任命的管理八级以上管理人员,他们的档案也是由组织部管理。即使在同一个地方任职,领导干部级别不同,档案管理的组织部门也不一样。
退休人员的档案,2000年以前,由单位保管,直至死亡;以后由社保局档案管理部门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一般也是由社保部门管理的。即使职工死亡,其档案也要保留5年以上。重要人员的档案还要由档案馆长期保留。未纳入社保管理,或者企业破产的,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的,档案可以在当地人事部门、档案馆、社区村镇等查询自己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