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一)基本医疗保险
1.在蓉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2.具有成都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3.父母一方具有成都市户籍、港澳台居住证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4.具有成都市户籍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参加了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长期照护保险
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参保人员。
二、参保登记对象
1.未参加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成年居民、18岁以下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2.高校、高中、职高、高职、技师院校2020年毕业的学生;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2020年年满18周岁的原散居儿童以及扶贫办、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资助对象中调减人员;
4.在册在校学生、在园幼儿;
5.扶贫办、医保、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资助对象。
上述人员中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川内其它市州建档立卡贫困户;成都拟以普通居民身份参保的川内其它市州政府资助对象;成都拟以成年居民身份参保的川内其它市州高校大学生;其它市州已经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参保登记资料
1.登记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18岁以下散居儿童需提供登记人父母本市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市户籍18岁以下散居儿童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保登记地点
1.在册学生和在园幼儿在学校和幼儿园参保登记;
2.成年居民和18岁以下散居儿童(含新生婴儿),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村(社区)参保登记;
3.扶贫办、医保、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残联等资助对象,由资助部门负责参保登记。
五、缴费标准
六、缴费时间和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登记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初次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有90天等待期(学生、儿童除外)。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第91天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长期照护保险随成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并缴纳,其待遇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医疗待遇连续不间断2年以上(含2年)。
七、新生婴儿参保和享受待遇时间
在保险年度出生的新生婴儿,出生之日起180天内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24时;出生之日起180天以后参保缴费的,医疗待遇享受时间为缴费后第91天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
参保缴费时间以税务系统记录的缴费时间为准。
八、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成都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社保缴费”;
2.微信“城市服务—社保—四川社保缴纳”;
3.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保缴费”;
4.天府市民云“民生保障—城乡社保缴费”;
5.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6.社保费代收银行提供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目前,成都市开通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服务的银行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具体缴费方式以银行提供为准。)
(二)线下缴费
1.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社保缴费服务网点;
2.学校、幼儿园代收。
注意事项:缴费时如查询无参保登记信息,请先前往医保部门指定的参保登记受理地点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渠道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