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职业学院、枣庄技师学院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为主的技师院校,职业学院与技师学院两位一体,高等职业教育与高层次技工教育并举,为中央电视台《状元360》节目拍摄基地、国家级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工作需要,招聘32名人事代理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公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6月25日至1998年6月25日期间出生)之间;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6月25日前取得(201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例外)。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本专业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6年6月25日为截止日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9:00—6月15日16:00(工作日),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核发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祁连山路枣庄职业学院图书信息楼南栋1107房间。
对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组织人事处代表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各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咨询电话:0632-8694952
(具体条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