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南市人社局向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企业印发《关于上报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社局、市属各企业于2016年6月30日前上报岗位需求计划。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上报2016年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企业: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8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20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市、县区各类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计划上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企业岗位计划 市属企业和各县(区)请于6月30日之前上报岗位需求计划。市属企业直接上报市人社局,各县区企业上报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审核后上报市人社局,上报时须填写《2016年服务企业岗位需求情况简表》,同时附企业申报资格所需的证件和相关材料。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和各县(区)推荐意见,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服务企业资格、统计汇总岗位需求,上报省人社厅备案。 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计划 各县(区)人社局要配合教育局做好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岗位计划征集和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学前适龄儿童数量和幼儿园规模提出幼儿园岗位需求,填写《2016年公建民营幼儿园岗位需求情况简表》,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公建民营幼儿园园长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确定。 联系人:张竣杰 联系电话:0939-8236221 手机:18993900680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日
供稿:市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编辑:张彦雄
审核:徐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