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原州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全在这里

来源:固原西塬社区作者:日期:2016-11-02

来源固原日报




10月28日,记者从固原市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为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以顺利实施,有效减轻居民就医经济负担,现将有关参保缴费政策及经办流程告知如下: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以及不符合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城乡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农村成年居民可选择一、二、三档缴费,城镇成年居民选择二、三档缴费,城乡未成年人选择一档缴费的,享受二档待遇。区分不同人群类别,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三、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期限如何规定?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至2017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延长。待遇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参保登记

1、已参保人员户籍、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有变动的,持现有户口簿或身份证到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填写《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申报表》进行信息维护。新参保人员,属原州区户籍的,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3岁以下儿童需与成年家属的二寸合影)、特殊类别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相关信息维护手续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缴费手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在原州区境内长期居住的非原州区户籍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时除上述证件材料外,还需提供现居住地乡镇(村组)、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到居住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及相关信息维护手续,再按规定程序办理缴费手续。


2、无职工医保的离休干部遗孀,由市、区老干局对符合条件的无职工医保遗孀身份进行确认并核实参保信息,联系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筹资标准。


3、尚未办理户籍的新生儿由其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参保登记时没有正式姓名的,可暂由其母亲姓名+之子或之女代替。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时,录入医学出生证明编号并作为信息管理系统唯一辨识代码,同时出具缴费核定单。新生儿监护人持缴费核定单到承办银行缴费。新生儿参保缴费不受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制,缴费期为出生之日起一年以内。新生儿参保登记信息只能在初次缴费时使用,新生儿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办理户籍手续后,持新生儿医学证明和户籍信息到年在地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业务,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比照户籍信息覆盖原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信息,方可缴纳次年医保费。


◆缴费方式。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可自行选择参保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分为自助缴费、核定缴费和代收代缴。


1、自助缴费参保人员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银行系统自主终端(ATM机、电话结算终端、便民终端、万村千乡终端、手机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等方式实现缴费。


(1)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已参保登记的普通人员、信息已维护特殊人员及办理代收代缴的人员,属农村户籍的,原则上在户籍所在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属城镇户籍的在市区内任意固原市农村商业银行及所属支行营业网点柜台缴费。


(2)银行系统自主终端:已参保登记的普通人员、信息已维护特殊人员到固原市农村商业银行任意网点激活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并存款后可根据自己实际选择ATM机、电话结算终端、便民终端、万村千乡终端、手机银行任意一种方式完成缴费,具体缴费流程如下图:


(3)签订《委托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缴费。已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与银行签订《委托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选择缴费档次,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后(已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开通),足额存储缴费金额。委托承办银行按照《协议》约定的参保缴费档次在缴费期内实行代扣代缴。代缴费用成功后即收到手机短信提示,若未收到手机短信提示医保费用缴费成功的,要随时咨询承办银行,防止漏缴费。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人员、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等人员按照承办银行的相关规定,可由代理人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签订《委托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办理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手续。


2、核定缴费。年龄超过18周岁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核定缴费。

大中专院校应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持原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核定并加盖公章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缴费花名册》及电子数据,集中到指定银行缴费。


城乡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在缴费之前需先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进行相关信息维护,并核定缴费金额,然后持核定单再缴费。


3、代收代缴。因交通不便等特殊原因确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缴费人、代收费人相互须留有凭证条据,代收代缴的医疗保险费在规定时间内存入指定银行后,承办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代收款人应及时交还缴费人。


上述城乡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包括:①低保对象;②低收入家庭中未成年人;③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④重点优抚对象;⑤二级以上重度残疾;⑥低保对象且三级中度残疾;⑦三级中度残疾;⑧享受高龄津贴人员;⑨在校大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⑩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相关证件包括:享受低保人员经2016年度审核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农村低保认定名册、低收入家庭的经审核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表、农村五保人员认定名册、城镇“三无”人员名册(民政部门统一提供);享受优抚待遇的优抚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高龄津贴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城乡居民办理参保缴费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参保人员属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的,必须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件材料方可享受个人缴费减免政策,否则按一般人员对待;零缴费人员应及时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民生服务中心申请进行缴费信息核定,否则为未参保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人员一经选定缴费档次、签订《委托代扣社会保险费协议》缴费后,缴费期内除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死亡或因人员身份核定错误的外,一律不予退费或变更缴费档次。若次年度确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主动于下年度医保缴费期内与原签订《协议》的银行支行联系,重新签订《协议》。


(三)因生态或劳务移民当年医保关系需转移人员尽可能在12月份进行参保缴费,减少因医保关系转移后在我市区就医不能报销问题的发生,确需转移的,城镇居民到固原市社保服务大厅办理,农村居民到原州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记者 张立慧 王鹏飞) 


咨询电话:

  0954-2075961(固原市医保中心)

  0954-2023818(原州区社保局)

  0954-2027951(固原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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