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我市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1-01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日,我市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医师要及时申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记者了解到,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执业地点为具有器官移植相应诊疗科目的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职业道德高尚,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近三年未发生二级以上与人体器官移植相关的医疗事故;申请肝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三年作为术者完成肝脏移植手术50例以上;申请肾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累计完成肾脏移植手术50例以上;申请心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三年作为术者完成心脏移植手术10例以上;申请肺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三年作为术者完成肺脏移植手术10例以上;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卫计部门相关人员提醒,符合条件的医师,要按要求及时申报,相关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初审,实事求是做出初审结论。(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彭将颇)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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