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讲堂:医疗保险篇

来源:彭阳社保作者:日期:2016-10-28

1医疗保险及享受的政策
 医疗保险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缴费额度:基数*(企业8%+个人2%+4元)4元作为大额医疗救助金的参保费公司缴费后次月就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个人缴费180天后即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及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含大额救助金)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负担。

2起付标准
起付标准: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对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帐户金可个人负担一部分的额度。住院治疗和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医保是属地化管理,各地政策不完全一样,起付标准因当地医疗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而异,因此建议您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或者前往医院医保窗口咨询。3什么是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个人帐户的划入比例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单位:周岁



个人帐户的支付项目

(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个人帐户的转账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费用自付部分:

A、“三大目录”外的费用;B、“三大目录”内个人支付的部分费用;C、起付线以下部分;D、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按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E、大额医疗费救助范围内按比例个人自负部分;F、超大额封顶线个人完全自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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