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各互联网渠道部署业务包括:账户信息、金额、明细、办理进度等查询类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等办理类业务;业务凭证下载打印、账户设置、个人消息订阅、投诉建议等辅助类业务。
想要轻松办理电子业务只需三步:柜面签约验证身份—登录渠道线上注册—选择业务自助办理。
第一步 电子公积金签约 电子公积金签约提供两种方式:柜台签约和网上签约。柜台签约需职工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龙卡以及本人正在使用的手机到任意一个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网上签约的职工必须开通合作银行个人网银,并持有网银盾。职工在中心网站登录后,进入签约页面,根据页面提示使用网银盾完成签约业务。网上签约的具体上线时间和支持合作银行以网站、微信、APP、微博发布的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第二步 线上注册轻松办
第三步 选择业务自助办理
线上电子渠道可以办理五大类业务:三大提取类业务: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提取和外省市户籍职工离开本市提取业务。两大还贷类业务:提前还款和余额还贷业务
特别需要提示您注意的是,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新闻政策阅读、明细账务查询、凭证下载打印等功能不限。目前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政策没有变化,缴存职工在互联网渠道办理业务,同样要符合现行政策规定和柜面审核标准;2016年10月8日前已在各管理部(分中心)办理签约的职工无需再次办理,登录新渠道即可办理;2016年10月8日前已在网站、手机APP、微信、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办理过注册的职工,无需重复注册,用户名、查询密码依然有效。
新报记者 王月
小编 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