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们继续来说说,工伤保险的那些事......
工伤待遇如何办理?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如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需要及时报交通部门处理事故,及时到邢台市定点医院救治,如需转院的应先办理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工伤保险所同意后方可转往上一级医院,切不可越级住院,随意转院,否则治疗费及药费不予报销;
2.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向市社会保障局工伤待遇审核科据实报案,报工伤所需信息:
职工姓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住院名称、科室、床号、伤害部位、伤害程度;
3.员工或其家人在3日内向填报《就诊住院登记表》一式三份、《事故伤害报告表》1份、带公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诊断证明书1份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
4. 30日内向市人社局工伤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5. 医疗费用审核所需资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1份;
(3)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汇总明细(加盖医院章);
(4)病例复印件(附临时和长期医嘱、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和手术记录,加盖医院章),门诊票据附带处方;
(5)经市社保局工伤待遇科审核的《邢台市工伤职工就诊、住院或转院审批表》;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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