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知

来源:凌源北街街道双桥社区作者:日期:2016-10-22

      根据凌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通知,自即日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本人户口本)到朝阳银行凌源支行各网点缴纳2017年度医疗保险费,逾期未交的,终止享受待遇;中断缴费12个月以内,自缴费之日起3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12个月以上,视为重新参保,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享受待遇。为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办理缴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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