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2017年度石狮市新农合参合登记和资金筹集工作协调会召开,与此同时,《关于做好2017年度石狮市新农合参合登记和资金筹集工作的通知》也下发。此举意味着石狮市2017年度新农合参合工作全面开启。 据石狮市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2017年度,我市新农合参合人个人缴费仍是150元/人·年,其中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残疾人、“计生三户”(独生子女户、二女户、自愿不再生育户)等6类人群个人缴费部分仍由市财政承担。参合对象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大学生医疗保险)的石狮市户籍人口(以公安户口登记为依据),以及2016年度按“积分入医”政策凭积分参加我市新农合的新市民,以家庭户为单位整户登记缴费参加2017年度新农合。参合人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计划内生育的新生儿,自动纳入2017年度新农合制度保障对象。
为做好新农合参合工作,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负责组织通知其辖区参合对象,在2016年11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新市民参合对象到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合登记和缴费。 记者了解到,各镇(街道)新农合参合率、参合工作及时率等已纳入本年度各镇(街道)绩效考评指标,请各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2017年度新农合参合登记和缴费的启动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17年度新农合的参合组织工作。
(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陈亚笋)
来源:石狮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