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养老保险基金流失、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强化基金管理、维护参保人利益,根据相关政策,近期进行职工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各村(居) 企业离退休领取人员及遗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要严格执行认证程序,逾期不认证或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人员,一律暂停职工养老退休金发放待遇。
认证对象:企业离退休领取人员及遗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
认证时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认证方式:本人带身份证到村委进行认证,签字并加盖手印。
因高龄、瘫痪、疾病、残疾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资格认证对象,可委托亲属持委托书、委托人户口本、退休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前去认证。
注:认证工作关系到职工养老金发放及养老保险基金流失问题,请每一位企业离退休领取人员及遗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前往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不得虚假填报。
兴福街道人社中心
2016年10月14日
关注更多兴福街道活动详情
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槐荫兴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