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的通告

来源:梅州人社作者:日期:2016-10-14

各参保缴费单位、缴费人: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61号)规定,我市2016社会保险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调整为2906元。

全市2016年10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从公告之日起申报缴纳;因缴费工资下限调整产生的7月至9月养老保险费差额部分的补征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2366—2(市地税局)、12333(市社保局)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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