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并轨!最快年底实施!

来源:惠州电台作者:日期:2016-10-14

(记者 卓暎芸)我市养老保险“双轨制”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上午召开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会议宣布,从今天起,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将与企业职工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实现两者的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此次改革涉及全市13.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市人社局表示,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有望最快在今年底前实施。此次改革的范围为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或单位、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按照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月缴纳。其中,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0%,个人缴纳8%,由单位代扣。缴费工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含节日补贴、改革性补贴(车补、房补等)奖励性补贴(计生奖、节支奖)等。打个比方,一位缴费基数为4000元/月的科员,单位每月帮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800元,个人每月缴纳的保费为320元。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方面,现行退休制度以退休前的“最终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分档计算,和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的计算方式完全不同。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计发,改革的实施时间从2014年10月1号开始计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何承红:

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基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加发过渡性养老金。设立10年过渡期。改革前已经退休的“老人”保持原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其余部分(如住房维修金、节日补贴等)由原渠道发放。



此次改革涉及的13.5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大多符合“中人逐步过渡”原则。两个问题备受关注:


如何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根据规定,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和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


改革后的职业年金如何计算?

根据规定,职业年金费用按月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个人缴纳4%,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副市长黄树正:


以后公务员每人都会在财政里头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根据你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职务的高低、每参加工作时间报酬的多少,按照一定的比例设立年金。比如说一般的处级干部,等到退休的时候可以领到一笔钱,假设可以领到50万元,同时社保养老待遇照样领取。


对于职业年金记账方式,我市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经费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解决。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可以采取记账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实行实账积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门财政全额公款单位实行实账积累。



此外,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改革前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按规定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市人社局表示,该项工作力争在半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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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刘津  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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