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乡市已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所需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71.68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87元。
根据相关规定,新乡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新乡市连续第12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和往年一样,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人员及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倾斜,提高其基本养老金。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不含取暖补贴)的0.5%计算增加。
2015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此项增加额。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上调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上调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上调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上调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上调50元;年满90周岁上调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据了解,在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据悉,全市共有22.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本次养老金调整政策,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71.68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87元。目前,新乡市已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所需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9月30日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就可以通过各代发银行领取到新增加的养老金。
值得提醒的是,9月底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户中将会收到两笔钱,一笔是按原来标准发放的当月养老金,另一笔是1月至9月的补发款。从10月起发放的就是调整后的新待遇。
本文来源:新乡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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