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交的是城乡居民医保
那么这条消息你要注意了
2017年肇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有所调整了!
关系到你的钱包!
——升了!个人缴费150元,财政补贴420元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应在2016年基础上,结合物价增长、基金收支平衡、居民收入增加等因素,执行不低于150元/人的标准。
具体调整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120元提高至15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由个人缴费+财政补贴组成的。简单理解就是,个人缴费就是自己要交的钱,财政补贴就是政府帮你交的部分。从明年开始,个人缴费提高至150元,财政补贴420元,国家和省如有新政策按其规定执行。
2017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150元
调整后
比2016年增加了30元
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1〕34号)要求,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为今年的10月至12月。
估计很多人会问
调整后除了要多交钱
对参保人还有什么影响?
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居民的医保报销待遇水平将随之水涨船高!
↓↓
最高支付限额大幅提升!
2017年肇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 52万 !!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
同时,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2016-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2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的20万,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2万。(2014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7万)
关于城乡医保
你还有什么想了解的
这里都给你找出来啦!↓↓
(一)本市城镇户籍非从业居民;
(二)本市农村户籍居民及被征地后转为城镇户籍但未就业的原农村户籍居民;
(三)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重度一级或二级的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
这些对象在当年医保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其他人员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这些对象是: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
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治疗尿毒症及中医药总费用占住院总费用20%以上(含20%)的报销比例再高5%
城乡居民医保:一级医院200元/次,二级医院5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市外医院为市内同级医院起付标准的150%。
6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含港、澳、台)就医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