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惠及伽师县4916名退休人员

来源:伽师零距离作者:日期:2016-10-10

根据新人社发[2016]119号《关于自治区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伽师县对2015年12月31日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机关事业、企业退休人员统一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算起,全县4916名退休人员受益。




据悉,此次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下简称“调待”),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首次同步调整待遇,实行统一的调整政策、调整办法、调整标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

此次调待,县人社、社保、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通力配合、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贯彻落实,共调整金额1018.4万元(含补发部分),月增发养老金113.16万元,其中涉及机关事业退休人员2977人,调整总金额(含补发2016年1月至9月)820.65万元,人均月增发275.66元,人均月养老金达4700.70元;涉及企业退休人员1939人,调整总金额(含补发2016年1月至8月)35.25万元,人均月增发181.77元,人均月养老金达2113.58元,已于9月底全部落实到位,将国家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送到每名退休人员手中。

(通讯员 路洁)

审核 :鲜鹏

责编 :穆尔阿迪力·穆太力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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