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石狮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上涨约6.5%

来源:石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作者:日期:2016-10-05


好消息,好消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要涨了!近日,记者从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我市2016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顺利完成,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涨约6.5%。此次调整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首次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市将有3800余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了解,此次调整涵盖了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5年12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确定。具体调整办法上,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具体为:


定额调整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按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

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标准的4%调整,同时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每满一年增资1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适当倾斜部分

2015年度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含2015年度新纳入且达到70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增发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全市1828名企业退休人员和2031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以企业退休人员为例,此次调待后人均增资155.45元,人均退休金额由原来的2185.59元调高至2340.74元。


来源:石狮日报 记者 周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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