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来源:宣武离退办作者:日期:2016-09-30

尊敬的各位退休老师:

   根据京人社养发【2016】154号《关于北京市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具体如下:

   

一、调整方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根据工作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工作年限每满1,基本养老金每月增加3元。

(三)根据职称或级别增加基本养老金:

  准(元/月)

管理人员

厅局级

260

县处级

200

乡科级

150

科员及办事员

130

专业技术人员

教授及相当职务(正高)

260

副教授及相当职务(副高)

200

讲师及相当职务(中级)

150

助教含相当职务(初级)及以下

130

工人

高级技师和技师

150

高级工以下(含高级工)及普通工

130





(四)根据出生日期增加基本养老金:20151231(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龄

  准(元/月)

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

50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

60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

70

年满80周岁及其以上

80

例如:张某,中级职称,1949931日出生(至20151231年满66周岁),19691月参加工作,200410月正式退休领取退休金,工龄为359个月。

调整基本养老金应为50+工龄35×3+职称150+年龄补50=305/月。

根据文件规定,工龄35年零9个月中的“9个月”,因不满一年,故不计算其中。

二、进入201610月退休工资,并补发20161月至9月(共9个月)。

三、根据文件规定,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不包含老专家、老工人

离退办已为您打印好工资条及您个人的调整明细放入工资袋中,欢迎大家前来领取。


在线客服 计算器 意见反馈

BMFWDT

社保交通咨询请关注便民服务大厅公众号

点击可复制微信关注公众号,找人工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