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通知规定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
为何要阶段性降低缴存比呢?
>>>> 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
“ 这次政策提出,对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各地也可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因此,个人住房公积金水平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是要看到,国家要求把部分地区和企业过高的缴存比例降下来,也符合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合理性的要求。
”
>>>> “企业减负”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要环节
减轻企业负担,在近两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在企业承担的各类比较隐性的税费中,住房公积金的缴付比例相对高,是企业不可回避的经营成本。然而可以反思的是,此类住房公积金缴付后的利用效率也不够高。因此通过降低此类缴存比例,能够使企业将更多的盈利投入新一轮投资和经营过程中,自然有助于加快企业的发展。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仍要保持公积金资金池一定的总量规模,从而使其继续发挥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作用。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对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包括国债投资等渠道总体畅通,依然是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可选的方式。建议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面,进行创新性地探索和突破。这样做,可在降低企业负担的同时,有效地促进公积金可贷规模的增长,进而更好地推进住房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省现行公积金缴存比是什么?
2008年12月29日发布的《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规定:
“ 第二十一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三条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的确定和调整,由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本次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前,我省并没有规定缴存比的最高上限,只规定最低不低于5%。因此,之前单位缴存比例较高的单位,缴存比都会下调至规定范围内。
缴存比降低了,影响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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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省出台公积金新政
河北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百姓公积金购房,迎来空前利好!总结公积金新政变化,主要可以概括为四点:
1、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40万改60万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将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2、未婚子女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购房
允许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3、可提取公积金用以交物业费
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每年提取一次。
4、特定人群享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城镇低保人群、特困职工购买首套房,且房屋面积小于90㎡享受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
来源:河北日报、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等
编辑:杨新连 王德峰 审核:茜秀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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