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56970.51亿元,年均增长15.74%,期末缴存余额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29.63%。在高速增长的缴存结余面前,公积金的使用率却显得有些刺眼。以北京为例,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此言一出,如同向公积金的资金池里丢了一块巨石,一石激起千层浪。长期以来,住房公积金难用、资金利用效率低,是公积金制度最为人诟病的两个“槽点”。取消公积金,乍一看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但这真的能够一劳永逸地化解当下公积金所面临的尴尬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个制度存在必有它存在的道理,不可能随意地废除。住房公积金制度1991年始于上海,初衷在以互助方式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然而,时过境迁,伴随房价上涨,一些无力购房群体只能眼看住房公积金变成沉睡账户。这就是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极低。也正因如此,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公积金“用不活”,不只制度本身存在问题,房价的节节攀高同样是一个现实问题。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以北京为例,目前,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个人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上浮15%,即92万元,AAA级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可上浮30%,即104万元。在日益高企的房价面前,公积金所能提供的贷款额度杯水车薪。不仅如此,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周期一般较长,这往往会造成房屋交易受阻。种种因素叠加,令住房公积金相比于商业银行实在不具有竞争力,使用率较低。
至于增加企业负担一说,也有以偏概全之嫌。砍掉公积金支出,不如有的放矢地减税降费。况且,住房公积金虽然是强制缴存,但与公有化的税收不同,公积金是明确归属缴存人名下的财产。就现阶段而言,公积金在居民安家置业方面的贡献不可小觑,难以替代。居民无论在购房、翻修还是租房时,公积金都是一个重要的选项,在治疗重大疾病时也可以提取。这已是公积金服务便利化的一个良好开局,接下来,我们需要的是更加大刀阔斧地改革,而不是一灭了之。住房公积金从来不应该有什么存废之争,房价狂飙之时,取消公积金更是不妥。与其语出惊人,不如好好想想如何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