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67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方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经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公示、汇总审核等环节,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南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批准陈明亮等189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的通知》(陇人社发〔2016〕436号),同意批准陈明亮等189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名单附后)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通知》要求,超出市上下达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以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县(区)财政负担,待遇标准与其他人员相同。并要求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请尽快确定工作岗位,落实有关待遇,做好录取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置等工作。
供稿:市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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