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啦!缴费期定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新参保居民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年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需持学生证明)到所在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申请参保登记,再持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网点缴费。续保居民可持户口本或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到承办银行网点缴费。缴费请到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一档90元、二挡250元、三挡505元。
未成年人和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挡标准缴费,其中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级以上重度残疾及三无人员不缴费,直接享受三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级中度残疾、低保对象及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人群暂不缴费,待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另行通知。
城乡居民应先缴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全部自付。
重点提示:请各位居民朋友及时缴费,错过缴费期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