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申报退休人员,可以依照相关政策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规定缴费。
▲ 另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
具体包括:
▲ 第一类是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参保人以及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的参保人。
▲ 第二类是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转出统筹地区就医的参保人。
目前,广东省正不断完善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管理平台,已有多家医疗机构接入省平台联网结算,我市也已经接入省就医结算平台,本市参保患者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到省平台联网中与我市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部分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省参加职工医保的个人,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统筹区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转移。
▲ 各统筹地区对参保人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应当互认,予以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