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开始咯~~~

来源:爱心西门作者:日期:2016-09-22

  自9月22日起,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开始办理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请您务必及时办理!


一、参保对象缴费标准

参保对象

市区户籍

未参加职工基本

或住院医疗保险

出生年月区间

(含当日)

个人年缴费标准(元/人)

成年居民A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700

成年居民B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00

6周岁以下婴幼儿

2011年1月1日后出生

400

其他未成年人

1998年1月1日后

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150

本市户籍重点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扶助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为个人缴费免缴人员。


二、办理手续

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10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

随带资料:

    1.续保人员:随带参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如上年参保以来户籍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还另需提供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2.首次办理参保的成年居民随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其他未成年人随带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填写并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缴费。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3.免缴人员须同时提供免缴资格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续保或新参保由他人代办的,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成年居民参保分A、B两档,一个参保缴费周期内不能变更参保类型。


三、参保后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按门诊、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分别累计计算。门诊医疗费封顶线为4000元(成年居民B3000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封顶线分别为30万元、25万元(成年居民B档为20万元、15万元)。门诊特病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门诊特病人员住院时不设置起付线。


四、生病时如何就医结算

可以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就医,就医时须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的《医疗保险证历本》(含社保卡),医疗费刷卡结算,属于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机构按规定记账后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咨询部门及电话

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处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行政服务中心A厅25-26号窗口

电话:86295000     12333
招宝山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胜利路155号电话:86253411
西门社区社保窗口地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龙洋路16号2楼电话:8629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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