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要负责药品采购和结算,支付标准要谈判 2016年9月19日---第831期

来源:广州仁迈作者:日期:2016-09-20

9月18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从下面的改革要点来看,主要分为所有县级医院6项改革要点;医改试点省市县级医院10大项改革要点,国家重点关注4个县14项改革要点。改革的重点逐渐增加,而从改革的方向看,是改革措施逐渐向大医院靠拢。


一、所有县级医院


值得关注的是:


1,县级医院严控规模,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定期向社会公开规划执行情况。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划建设或自行举债建设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控医疗费用整体增长幅度。控制医疗费用增长,指标要分解到县医院。这对于防止基层滥用药,严控医保费用的浪费来说,是非常有力的一招。不过,对于对于大力投入开发县级医院市场的产品来说,大规模上量需要更多心力,对于同类竞品来说,是你死我活


3,80%的县级医院推广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管理,是治疗的诊疗规范,对于药品来说,如果大规模推广开来,以后没入路径的品种未来销售不好处理了。


二、试点省市县级医院


11个省和200个医改试点城市,这在医药市场中占比也不算小了,在上面改革的基础上还要推广4项改革中,有两点值得关注:


1,药品采购和结算要试点给医保了。可进行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


作为付款方,医保部门这是终于要插手要药品采购了,而且费用结算也要归医保?医院回款一直是大问题。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信息,这份文件透露的内容是,医保支付标准要谈判了!关于医保支付标准,其实去年就要出台了,但是一直到今年,仍未出台,大家一直在等啊等,各种消息,现在看来,医保支付标准要谈判了。


当然,由于信息不够多,不知道这个谈判是否是在国家支付标准谈判,还是说医保支付标准国家先不出,试点省市先自己去谈判。


现在,医保要接手了,不单单只有药品采购,还包括医保支付标准的谈判,协议管理等等,看来是个系统工程,而看其约束的是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这三方。想必医保部门要有大动作了。


具体如何制约,要看看有何措施出台,具体的福建或者会出个典型。


2,在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中执行“两票制”,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两票制下基层,不多说。


三、4个国家试点县


国务院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厅联合在四个县推进的改革,从医改角度讲,更有标杆意义,尤其是在国家卫计委刚刚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重度关注医改试点地方经验后,将地方经验上升后国家经验后,这四个地方的医改措施,应该是未来医改的推广的重点,从重点任务看,主要是一些目标要求: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下降到20元以下。 


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执行的措施上,一个是缓解县级医院的债务,另外一个是实行医保按病种付费的病种(病组)数不少于100个,覆盖4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来源:赛柏蓝   作者:司徒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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