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可以参保缴费啦~奉化人速速收藏!

来源:微观西坞作者:日期:2016-09-20

为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原来的奉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于今年12月底结束,2017年1月起将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一、参保范围与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是指未参加市职工医疗保险的以下人员:


(1) 本市户籍,6周岁以下婴幼儿;

(2) 本市范围内各类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具有本校全日制学籍的在册就读学校,本市户籍6周岁(含)以上18周岁(含)以下未在本市入学的其他未成年人;

(3) 本市范围内各类高等学校(含技师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籍本专科学生、全日制学籍研究生;

(4) 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





二、 参保类型与缴费标准


(1) 成年人可根据本人情况按年度选择A档或B档参保类型,并按照对应档次缴费享受医保待遇,年度内不可变更参保类型。婴幼儿、中小学生、大学生参保不分档次。

(2) 奉化市户籍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户、三无人员和孤儿,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政府全额补助,以办理参保缴费时身份为准。免缴人员中的成年居民统一按照A档标准参保。

(3) 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



三、医保待遇


门诊待遇:


门诊医疗待遇按医疗机构类别设置不同的基金支付比例,医疗机构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镇、街道卫生院)、三级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三类,不设起付线,设置封顶线,封顶线按医疗费发生数计算。





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待遇:


特殊病种治疗的具体项目为8项,与城镇医保基本一致,待遇分为成年居民、婴幼儿学生两类,分别为一个比例支付,不设起付线,设置封顶线,封顶线按医疗费发生数计算。宁波大市范围内:未成年居民基金支付80%,成年居民基金支付70%,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其中成年居民选择B档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A档、B档的特殊病种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一致,区别在于封顶线)。



住院待遇:


1)起付线: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一个年度按最高标准计算一次起付线(医疗费不足2000元,不再有减半起付线政策);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待遇享受人员住院时,暂不设置起付标准。

2)待遇分为成年居民、婴幼儿学生两类,按医疗费的发生数分为两段支付,按设置封顶线,封顶线按医疗费发生数计算。

3)成年居民在家庭医生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办理转诊手续后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







转外就医待遇:


1)转外就医待遇指转宁波市外住院或门诊特殊病种治疗项目治疗发生的医疗费,转宁波市外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由个人承担;

2)分为转往本市指定的上海、杭州等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宁波市外其他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未办理转外地就医核准手续这三种情况;

3)采用基金支付比例下浮政策。





院外检查(治疗)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进行院外检查(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实行单独记账,不计入年度医疗费累计,按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两类设置不同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累计超过封顶线后,院外检查(治疗)医疗费由个人100%承担。未成年居民基金支付80%,成年居民基金支付70%。



院外检查(治疗)待遇



生育医疗费补助待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生育医疗费(含住院分娩医疗费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按定额标准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包含原政策中对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补助等其他各类补助。已享受职工配偶生育保险生育补助金的,医保基金不再补助。补助标准为:正常分娩1200元、助产术分娩1500元、剖宫产术分娩2000元。







、 办理时间及材料



  每年9月15日至11月10日为次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的办理时间。


(一)城乡居民参保应提供的材料

续保人员(2016年参加新农合医保人员按续保办理):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未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应提供参保人员户口本原件;自上年参保以来户籍发生变化的续保人员:应提供参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2张。

首次参保的成年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本原件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2张和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

首次参保的婴幼儿或其他未成年人,应由监护人提供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及参保人信息页复印件2张、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代办人及监护人材料,婴幼儿或其他未成年人首次参保需要制作社保卡时其代办人应为第一监护人。代办参保都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婴幼儿或其他未成年人新增的另需第一监护人复印件2张)。

免缴人员参保办理,除上述一般证件要求之外,免缴人员应在每年参保缴费期主动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免缴资格证件或证明提出免缴申请。由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经市民政、残联部门数据比对确认后,办理参保(续保)登记。






、 社保卡代扣代缴工作


  今年西坞街道做为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社保卡代扣代缴工作试点街道,合作银行为奉化农商银行。


(1)代扣代缴实行一人一签,具体流程为:签订协议→参保登记→存入保费→银行扣款→缴费确认。

签订协议及社保卡激活要求:参保人(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领取社保卡,同时办理社保卡金融卡账户激活和签约手续,建立代扣代缴关系。(A、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由监护人代理带身份证;B、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家庭成员,凭户口簿、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可由完全民事能力的一名家庭成员办理,其中,兄弟姐妹或其他关系人之间不能代理;C、不在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家庭成员,凭全部身份证,并提供村里开具的证明,可由一名家庭成员办理。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

参保登记:签约参保人在规定的代扣代缴时限内,携带社保卡和银行交费回执单到户籍所在村办理参保登记。

存入保费:签约参保人根据参保对象分类、缴费档次(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在规定缴费期间到各农商银行网点将保费足额预存入社会保障卡。

银行扣款:在参保信息登记的基础上,银行根据参保扣款信息从社保卡金融账户中足额扣款(不足额不扣款),成功后发送短信告知参保人,扣款不成功的发送短信提醒参保人按时存款。

缴费确认:对扣款不成功的,由各村督促参保人在银行补扣时间前将保费足额存入社保卡,扣费成功的,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参保资格,参保人需缴费票据的,可到户籍所在村办理。

(2)参保信息变更:签约参保人扣款后想变更档次的,不得低于原档次(B档可以升A档);因各种原因退保或终止的,应在参保办理时间结束前,到户籍所在村办理;当年参保办理时间结束后,在待遇享受期前因各种原因退保的,在未发生新年度医保费用的前提下于待遇享受期第一个月之内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提供参保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和退保相关证明材料。

(3)若社保卡发卡单位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等其他银行,则参保人无法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参保人需在11月10日前携身份证、社保卡到户籍所在村办理现金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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