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喇叭】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来源:城兴社区作者:日期:2016-09-18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社会医疗保险,今年9月15日起在各镇(乡)街道劳动服务站(村和社区)将开始办理 2017年参保缴费手续,主要政策和参保办法如下:一、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

参 保 对 象(本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出生年月区间(含当日)

个人缴费标准

(元/人/年)

成年居民A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700

成年居民B档

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

400

6周岁以下婴幼儿

2011年1月1日后出生

400

其他未成年人

1998年1月1日后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

150

        成年居民分A档和B档,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参保后在一个参保缴费周期内不能变更。       本区户籍中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扶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国家供养对象(“五保”、“三无”及孤儿)个人缴费部分可享受财政全额补助,以参保缴费期内身份为准。二、办理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10月27日(非工作日除外)。三、办理程序和地点       各类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镇(乡)街道劳动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或各村和社区办理)。        续保人员(指2016年已参保的)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社保卡,对劳动服务站提供的《续保确认表》进行个人基本信息核对、参保档次选择(成年居民)后签名确认续保。首次参保的成年居民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参保的婴幼儿和未成年人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信息页)、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参保登记表》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手续办理后,根据各劳动服务站规定的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       各类免缴人员还须提供相关免缴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员,需同时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在参保登记同时申领社保卡。        在参保缴费期以外,新生儿在出生后3个月内、中止职工医保参保3个月内的人员按首次参保人员相同办法到鄞州区医保中心办理补充参保手续,按年度标准缴费,参保缴费的次月起至医保年度末为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其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其他漏报人员要求补报的,设有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2016的12月31日前出生的三个月以内的新生儿,如要求享受2016年医疗待遇的,需先到区医保中心办理2016年参保缴费手续。
鄞州区医保中心受理补充参保的日期为每月1日-27日(非工作日除外)。四、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个医保年度内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成年居民B档3000元),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万元与25万元(成年居民B档为20万元与15万元),特殊病种治疗的医疗待遇限于门诊治疗形式(特殊病种患者住院治疗统一按住院待遇报销)。

人员

分类

门诊医疗费(年度累计限额以上不支付)

住院医疗费(年度内累计计算,限额以上不支付)

门诊特殊病种(限额以上不支付)

起付线

以下

起付线至

4万元(含)

4万元至限额以下

婴幼儿和其他未成年人

三级医院基金支付30%,其他医院基金支付45%,社区医院基金支付60%

由个人自负,起付线额度:三级医院1200元 ;其他医院600元 ;社区医院300元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80%,社区医院基金支付85%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85%,社区医院基金支付90%

基金支付80%,

成年居民A档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70%,社区医院基金支付80%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75%,社区医院基金支付85%

基金支付70%,

成年居民B档

三级医院基金支付20%,其他医院基金支付35%,社区医院基金支付50%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65%,社区医院基金支付75%

三级及其他医院基金支付70%,社区医院基金支付80%

基金支付70%,

       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同时,又参加了职工医保的,不重复享受医疗待遇,全部按职工医保待遇享受

五、就医结算        参保人员因病需要门诊、住院或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凭本人的社保卡,在宁波市医保定点医院选择就医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负担的,由个人用现金支付;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按规定记账。转外地就医的,需按规定事先办理核准登记手续。六、市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和地址宁波市社保局:解放南路257号,咨询电话12333鄞州区医保中心: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咨询电话88225155

鄞州区各镇(乡)街道劳动服务站城乡居民医保办理联系电话

名称

电话

名称

电话

名称

电话

名称

电话

瞻岐

88169234

咸祥

88403629

塘溪

88140616

东吴

88337713

五乡

82830590

邱隘

88411259

下应

88231057

云龙

83018503

横溪

82826731

姜山

88453428

钟公庙

28868088

高桥

88059102

横街

88271797

集仕港

88421506

古林

88293662

石矸

88172976

洞桥

88434062

鄞江

88033275

龙观

88048811

章水

88287396

中河

83088087

首南

82818977

潘火

55334682



宁波市鄞州区医疗保障管理中心

城兴社区居委会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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